公司今天給了我們這樣一張東西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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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‧‧表格以下省略‧‧‧

大概是有人發現我們這班工人混得太兇,老是搞不清楚自己職務內的工作是什麼,
於是大發慈悲弄了張這個東西來,
好讓我們知道來公司除了團購上網抱怨家人同事外,還是得做點正經事才成。
不過我們很能釋懷,我們假裝搞不清楚的人不是自己而是歌神同事,
他常常在上班時間吃三明治。(這件事跟那件事有什麼關聯==?)

這份說明書很妙的地方是下面這欄↓


‧‧‧表格以上省略‧‧‧
頁尾.jpg

犬様眼很尖,當下看完便跟我說:
「我們裡面所有人只有妳完全符合任用資格。」
我說對呀,你們這群三腳貓,
充其量只符合『適合性別』跟『年齡限制』而已。XD

是說後來我自己虛心檢討了一下:
既然只有我符合任用資格,那把事情做得好也只是應該的;
他們不符合的人還能在職場這麼吃得開才是厲害,公司應該給他們加薪。

那麼不知不覺都已經談到加薪了,我就忍不住想問
Tommy
總共拿到
設計人員組長課主管
三張的職務說明,
不知道他是不是領三份工作的薪水??
我應該找時間好好來拷問一下他揪竟把另外兩份薪水藏在哪裡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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